济南市历下区委编办积极有效实施机构编制动态管理
日期: 2019-08-16
新一轮机构改革完成后,各级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。为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体制,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、规范化运行,历下区委编办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,确保实名制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运行。
一是严格执行《机构编制管理证》和《入编通知单》使用制度。遇有新的机构编制文件印发、人员增减等情况,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印《机构编制管理证》,如实记载机构、编制和人员变化情况,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变化情况。用人单位需要新增人员时,凭相应入编依据先到机构编制部门开具《入编通知单》,办理编制核准使用手续,然后再到财政、社保等部门办理工资、社会保险等手续。
二是建立信息汇总和报告制度。对机构编制信息即时更新,实行动态管理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实施办法,对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规范。同时,精准、及时维护基础信息,做到月报数据准确无误。
三是建立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约束机制。加强与组织、人事、财政、社保等部门的协调合作,建立相互配合和相互约束的工作机制。实名制管理工作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,对各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审核,为有关部门的工作提供依据。今后,要以实名制信息库为平台,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,建立与组织、人事、财政、社保等部门协调配合、监督制约机制,将各项工作有效衔接,以信息化的手段实施动态监督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