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中央编委《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》印发后,菏泽市委编办积极抓好贯彻落实,突出“三个重点”,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。
一、突出宣传教育,提升法治意识。一是以上率下领学。将机构编制法规纪律规定纳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,积极研讨交流,今年以来共开展了3次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专题学习,7名县级干部作了交流发言。二是深度钻研精学。针对机构编制相关的法规纪律开展专题研讨,并由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同志对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,有效提升了全办干部的法规纪律意识。三是搭建平台促学。将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纳入市委党校教学内容。9月25日,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编办主任李忠卿同志以“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解读”为题,为县级领导干部进修班、县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、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作专题讲座,现场发放《条例》173本,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部门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。
二、突出制度建设,强化刚性约束。一是加强外部协作。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监察、组织、巡察、人社、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,加强信息共享,完善工作流程,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。二是强化内部配合。在明确监督检查主体责任的基础上,结合市委编办各科室职责,加强整体工作统筹,建立内部配合机制,确保完成监督检查目标任务。三是常态化参与巡察。主动对接组织、巡察部门,将机构编制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。目前,共派出14名业务骨干参与了市委5轮巡察工作,发现15个部门38条机构编制问题,均已反馈并整改完毕。
三、突出监督检查,严明工作纪律。一是加强问题筛查。通过年度重要事项报告、审计监督、日常业务工作和查询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等途径寻找问题线索,及时汇总至监督检查室进行分析研判,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,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。二是开展专项督导。根据全办重点工作安排,抽调骨干组成督导调研组,对部分市(县)直部门、乡镇(街道)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督导,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纠正。今年以来共督导4次,涵盖9个县(区)50余个乡镇(街道),累计发现9类14个问题,目前均已反馈并整改完毕。三是完善预警机制。通过日常监督检查、实名制管理、职能运行和事业单位监管等途径,动态掌握部门(单位)存在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,强化事前预警,提升监督质效,努力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。